儀器雷射分級
mcd(毫燭光)表示光強度單位,mw(毫瓦特)表示光功率單位。
雷射危險度的分類
根據雷射對人體的危險度分類,在容許曝曬上限(MPE)內可分為一到四級。
第一級:0.39 µW以下低輸出雷射,可直視不會對人眼造成傷害。例如影印機。
第二級:小於1mw低輸出的可視雷射,看久有害
第三級:中輸出雷射,光束若直接射入眼睛,會產生傷害。再細分3A、3B級
3A級為可見光的連續雷射,輸出為1~5mW
3B級直接照射會照成傷害,5~500mW
能產生醫療作用的,大多屬第第3b級和第4級雷射。
第四級:高輸出雷射高過第三級,能瞬間造成失明及灼傷,有火災的危險,擴散
反射也有危險。
墨線雷射儀器多屬第二級雷射功率範圍,使用時雖直接照射人體不會造成傷害,但應避免長時間直視,或配戴防護眼鏡保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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